最新公告

九派商户服务协议的更新公告

尊敬的用户:

我们近期对《九派商户服务协议》进行了更新,主要是更新了部分风险提示条款。感谢您对我们服务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能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不懈努力!

上述修订将于本公告届满30天起生效。

九派天下支付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商户合作服务协议

甲方:九派天下支付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658号湖南麓谷信息港自编A栋 19001-02号房

电话:0731-84528565

乙方:

注册号:

地址:

电话:

鉴于:

甲方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设立的,持有《支付业务许可证》,专业从事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等业务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乙方是经有权机关核准设立的,专业从事_______________业务的公司。

协议各方基于平等互利、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定义

1、用户:系指使用甲方提供的支付接入服务(互联网在线支付,手机APP支付),与乙方进行支付结算的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商户账户:指甲方为乙方配置的用来记载乙方的身份信息、交易信息、资金余额,乙方凭以发起交易指令的电子簿记。商户账户将与乙方提供的合法银行账户绑定,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交易指令和相关协议对乙方的银行账户做相应的资金扣划和归集。

3、商户平台:指甲方提供和维护的商户管理软件系统,乙方应通过该系统提交相应资料和信息,进而开通本服务。成功开通后,乙方即成为甲方的商户,可以通过商户平台使用商户账户管理相关功能,具体功能以该系统实际提供的为准,且该系统将根据甲方的需要进行功能的调整和增减。

4、商户平台登录账号:指乙方凭以登录商户平台,操作支付商户账户的账号,乙方成功申请商户账户后,甲方将向乙方在商户平台中登记的联系邮箱发送电子邮件,告知乙方的商户平台登录账号及初始密码,乙方可在商户平台中修改该初始密码。

5、异常交易:系指用户或乙方在使用甲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支付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洗钱、诈骗、涉黄、涉赌、盗卡、伪卡、信用卡套现等交易行为),或无真实交易背景、与真实交易背景不相符的资金支付行为,或交易资料不全(如:缺少交易或服务凭证等资料)、用户否认交易或发卡行拒付资金的支付交易行为;或甲方认为或用户、乙方、相关部门和单位或其他第三方向甲方反映可能存有上述情形的支付交易行为;或被相关部门和单位调查的支付交易行为。

6、T+ n:指交易发生日(即T日)后的第n个法定工作日。当n为负数时表示T日前的第n个法定工作日。

7、D+ n:指交易发生日(即D日)后的第n个自然日。当n为负数时表示D日前的第n个自然日。

二、服务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当用户购买乙方的商品或服务时,可通过本服务完成交易。乙方基于本协议下的应收款项以甲方系统确认的款项明细为准。

乙方确认,乙方的用户在首次使用甲方提供的支付服务进行交易时,应点击确认《九派支付服务协议》,了解使用支付服务的权利义务责任;否则乙方的用户无权使用甲方提供的支付服务。乙方应留存相关资料供甲方核查。

2、本服务的场景和功能。甲方为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金收付服务,乙方可申请开通以下一种或几种资金收付服务:

(1)快捷支付:用户通过手机客户端或者网站等方式订购乙方的商品或服务时,不需开通网银,只需通过甲方快捷服务签约页面经发卡银行校验其银行卡号、姓名、身份证号及其在发卡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等信息,经发卡银行验证成功后,即可建立用户在乙方处的账号与其绑定银行账号的关联关系,以后的逐笔交易输入用户在乙方处的账号和交易密码,或(并)经验证手机动态指令后,在约定的交易限额内即可完成支付。

(2)委托收款:用户与乙方签订委托收款授权协议,许可乙方根据协议约定通过甲方系统或合作收单银行提交委托收款指令,向用户指定账户请求并完成指定款项支付,并由甲方统一将成功收取的款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的业务。

(3)委托付款:乙方将资金汇入乙方的商户账户,甲方按照乙方的付款指令通过支付系统将指定数额的资金划付至乙方指定的收款人账户。

(4)网上银行B2B支付:指乙方通过甲方的B2B平台收付资金的服务。

(5)网上银行B2C支付:指乙方通过甲方的B2C平台收付资金的服务。

(6)扫码支付:付款扫码,指乙方在乙方的网站页面展示商品和对应的二维码信息,用户通过客户端扫描二维码发起本服务;收款扫码,用户出示客户端中的二维码(条码),乙方用特定装备扫描该二维码(条码)后发起本服务。

3、甲方能为乙方提供的具体服务类型,以商户平台展示的公开服务内容为准。

4、乙方能使用的服务场景和功能,以乙方在商户平台界面发起申请的,并经甲方审核通过的具体类型为准。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仅能用于乙方在商户平台申报并经核准的商品或服务,且每笔订单不能超过甲方规定的限额。乙方了解并同意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类型,以及乙方经营活动的风险状况调整乙方的交易额度。

6、为提升乙方的交易安全等级,甲方可为乙方及乙方的用户提供人脸识别身份认证服务和身份信息鉴权服务。

三、服务费用

1、乙方使用本服务,应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用的缴纳方式另行约定。

2、乙方授权并委托甲方从乙方的每笔交易款中扣除一定费率的交易服务费,并支付至指定账户,交易服务费的费率以商户平台核准记录的为准。

3、若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中国人民银行、合作机构的政策调整,甲方有权据此调整交易服务费并对乙方进行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对调整后的交易服务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按调整后的费率执行。双方无法就费率变更达成一致意见的,可终止本协议。

4、若乙方要求开具发票,应在首次开票前按照要求及时提交准确、完整的发票信息。

四、资金结算

1、甲方与乙方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2、甲方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交易款转入乙方指定的交易结算账户。

3、乙方的交易结算账户为乙方申请本服务时提交的同名银行账户或其他存在合法资金管理关系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若因乙方或银行的原因导致交易款项无法按时结算至乙方提交的银行账户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若乙方需变更结算账户、结算周期等结算信息或需授权结算,可向九派支付商户邮箱(见附件《支付业务开通表》)发送申请邮件,并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经甲方核实后生效,最终以商户平台核准记录为准。因乙方变更结算信息或指定收款人但未及时通知甲方导致增加的额外成本或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5、对于发生在T日的交易,若乙方没有提出特殊申请,甲方将按照商户平台核准记录的期限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交易款项划付至乙方的银行结算账户,款项到账时间取决于银行系统的清算周期。

6、无论乙方何时接入本服务,甲方均有权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业务变化及实际赔付情况调整结算周期及结算方式,并以电子邮件通知的方式通知乙方。

7、乙方与甲方对账数据不一致的,以甲方数据为准。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业务类型,对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业务,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支付服务。

2、甲方负责建设和维护其支付系统,提供相关的业务应用和技术接口,提供该合作业务开发阶段所需要的测试环境及必要的技术支持。

3、甲方支付系统一旦收到乙方的资金支付指令则视为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按乙方提交的支付指令进行资金收付操作。乙方提交的支付指令需包含明确的收付款人及账户信息、付款人的身份验证和交易授权信息、单笔超过5万元的转账业务的付款用途和事由。

4、甲方确保支付系统的正常安全运作,并及时将用户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付款成功信息通知乙方。

5、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的资金划转时限向乙方指定结算账户进行结算。

6、甲方为乙方提供交易信息查询、交易报表和对账服务,并按照监管规定的时限,妥善保管乙方的交易记录和电子凭证。

7、甲方负责受理对甲方平台运转问题的投诉并及时给出解决方案。

8、甲方不涉及乙方与用户之间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任何纠纷,不受理因本条约定情况所提出的投诉,且甲方就乙方的商品质量或服务问题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9、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系统及相关软件中不含有任何恶意程序、后台隐藏运行程序、病毒或其他恶意软件等。

10、甲方有权根据系统升级需要暂时中止互联网支付系统相关服务,相关通知会及时通知乙方或在甲方官网进行公告。

11、为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甲方及关联公司有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收集、核实、记录和使用乙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相关信息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信息、音频和视频资料、乙方的账户信息和交易信息等,并将前述信息提交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进行身份验证和鉴权。

12、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乙方的经营状况,持续监测和分析乙方的交易金额、笔数、类型、时间、频率和收款方、付款方等特征,评估乙方的账户信息安全管理情况。如甲方发现交易金额、时间、频率与乙方的经营范围、规模不相符等异常情形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釆取延迟资金结算、设置收款限额、暂停银行卡交易、收回受理终端(关闭网络支付接口)等措施;如发现乙方涉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甲方有权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13、甲方有权根据监管及银行要求、市场环境、业务模式等实际风险状况直接对乙方采取调查核实、限制交易、延迟结算、实施额外的风险保障措施直至暂停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支付服务;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后,须在合理时间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做好相应处理工作。因前述情况导致的服务终止,不属于违约。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通过商户自助平台提供以下证照资质及相应经营信息:

(1)证照资质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如乙方所经营商品或服务涉及特许经营的,乙方应提供特殊行业资质许可证。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乙方的公章,并上传彩色扫描件。

(2)经营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属行业分类、经营范围、商户管理员及联系人信息、主站网址/app简称、ICP备案号、商品或服务简介与业务模式介绍、合作的支付场景等。具体以甲方商户自助平台要求乙方上传或录入的证照及信息为准。

2、乙方清晰理解并完全确认:乙方经由商户平台登录账号、密码验证后,在商户平台的一切自助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更改商户信息、管理员信息、结算信息、发起退款等行为,均视同乙方的自主行为,将对本协议的履行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非乙方操作而就前述行为所引起的损失要求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涉入乙方因前述情况而引发的任何纠纷及遭受的损失。但甲方可基于自主决定,予以必要的配合。

3、乙方应确保乙方在商户自助平台录入的证照资质及经营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上述情况发生变化,乙方应及时重新提供最新的有效证件或说明。乙方承担由于其所提供的资质材料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等情况而导致的经济和法律方面的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终止为乙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权利。

4、乙方作为交易发起方,须对向甲方发送的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负责。甲方仅根据乙方发送的支付指令进行账务处理,甲方因乙方的错误指令而产生资金收付错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但甲方可对乙方采取的减损措施予以必要配合。

5、乙方使用甲方委托收款服务的,应与用户签订委托收款授权协议,确保具有相应款项的收付资格。甲方对由乙方提供的扣款账户均视为乙方已获得用户授权。因乙方的收款权利瑕疵所引致的法律风险及赔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使用甲方委托付款服务的,由乙方主动将资金划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对乙方发起的付款业务进行处理;如因乙方未及时划转或划账资金与实际交易金额不符导致交易未能及时进行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有义务及时、妥善处理与用户之间的任何投诉和纠纷:

(1)用户对交易资金存在异议而投诉至甲方的,甲方将相应投诉转移至乙方。

(2)乙方应于48小时内妥善处理甲方移交的用户投诉,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保证金或待结算资金中扣除,仍不足以赔偿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3)乙方需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声誉或经济损失。

(4)乙方违反前述条款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部分或全部支付功能,并就相应损失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8、乙方(包括乙方的员工,合作机构及其雇员等)不得以任何手段和方式采集、截取用户银行账号、账户密码等信息,不得代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提交订单或发出任何指令。否则,乙方应独立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甲方有权据此终止本协议。

9、乙方不得在其网站以文字、图形、链接等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进行有损甲方名誉或利益的行为,亦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冒用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10、乙方应妥善保管商户账户、登陆密码以及加密私钥内容等信息,因乙方保管、设置或使用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11、若银行调单显示用户主张未购买过乙方所提供商品或服务,或用户已通知乙方取消交易,而甲方已将该笔款项结算给乙方的,则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或银行进行退款处理,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2、乙方收到甲方系统返回正常收款信息后,应及时提供相应的商品或服务给付款的用户。如未能正常提供商品或服务,乙方应及时退款。

13、乙方接入系统、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以下安全管理规则要求,若有违反,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乙方不得存储除基本的交易信息以外的其它任何用户个人信息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网上支付密码、卡片有效期、CVN2 等);

(2)除交易需要外,乙方不得将用户帐户及交易数据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3)乙方必须将包含用户帐户及交易数据信息的所有载体保存在安全区域,并确保他人只有经乙方合法授权才可以看到;

(4)乙方必须确保业务处理程序安全,确保用户帐户及交易数据信息的所有载体在失效后应立即销毁,不得留存;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银联卡支付信息安全管理标准》的相关要求,配合甲方开展账户信息安全管理检查,并针对相关问题进行积极整改。

14、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监控和防范违法和违规的资金操作。对于乙方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从事非法活动或不正当交易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人身和财产权利。

(2)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

(3)从事任何非法交易行为,如洗钱、套现、赌博等行为。

(4)使用盗窃、伪造的银联卡账号或无效银联卡账号交易。

(5)利用甲方系统进行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虚假交易。

(6)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可能侵害甲方系统的行为。

(7)发生异常交易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或用户涉及洗钱、诈骗、涉黄、涉赌、盗卡、伪卡、信用卡套现的交易,用户否认交易或发卡行拒付资金的交易等异常支付行为。

(8)超出协议约定场景范围使用甲方服务。

(9)甲方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其他行为。

对因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引致索赔、诉讼及其他程序致使甲方受到损害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七、 风险条款

1、乙方不得直接或变相从事互联网赌博、色情平台、互联网销售彩票平台、非法外汇、贵金属投资交易平台、非法证券期货类交易平台、代币发行融资及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经营活动,也不得未经监管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以及未取得省级政府批文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等非法交易,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为乙方提供支付服务,并由乙方承担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2、乙方不得将商户账户、商户平台登录账户、支付接口和证书等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乙方理解并清楚开办支付账户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会被不法分子利用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开办人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等犯罪。单位或者个人违法出租、出借、出售支付账户的,5年内将被暂停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开立新账户。

3、乙方有积极协助处理风险事件、调查可疑交易的义务。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可疑交易查询要求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明细信息。如因乙方无法提交可疑交易明细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协议各方在处理风险事件中,均应尽力避免恶意造成任何一方出现声誉风险损失。

5、乙方在交易报文中应包括但不限于物品所属种类、是否存在物流的标识、用户发起交易的IP地址等信息。

6、协议各方应向其他方提供风险对口人及对账联系人用于处理风险事件及对账信息。

7、乙方所经营的业务发生以下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将可能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视变更的情况对协议进行重新评估,做出暂停业务或变更相关条款或提前终止协议的决定,由此导致的协议终止不属违约。所涉及的业务内容变更包括:

(1)乙方的商户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开户银行变更等。

(2)乙方的商户资本及所有权变更,如注册资本的增减、重大的债务变化、股权持有人的变更等。

(3)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以及提供方式变更,包括主营业务范围等。

7、甲方有权根据对乙方风险状况的评估,随时调整乙方的交易款的清算时限和方式。

八、保证金

1、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业务类型等要求乙方缴纳风险保证金,保证金额度及缴存方式以商户平台核准记录的为准。

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业务变化及实际赔付情况调整乙方应当缴纳的保证金额度及缴存方式,并以电子邮件通知的方式通知乙方补足保证金金额,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未能补足保证金,则甲方有权暂停为乙方提供服务。如乙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的三十天内仍未补足保证金,甲方可对乙方的待结算款采取延迟结算的措施,直至单方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若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法令或乙方违反对用户的承诺或违反与甲方的约定致用户或甲方受损时,甲方有权直接使用乙方缴纳的保证金对用户或甲方进行赔付;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甲方可以有权对乙方的待结算款采取延迟结算的措施,并暂停为乙方提供服务,直至乙方全额赔付用户或者甲方的损失。

4、如合作期内发生需扣除乙方所缴纳保证金的情形,乙方应及时予以补足。如乙方未能在收到补足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待结算款采取延迟结算的措施,并暂停为乙方提供服务。如乙方在收到补足通知后的三十天内未补足保证金,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本协议终止满一个月后,乙方的保证金存有余额的,甲方将予以退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不需计付利息)。乙方若对退还金额持有异议的,应在银行到账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双方进行对账处理。

九、保密条款

1、甲方和乙方均有为对方有关数据、接口技术、经营状况方面的信息对第三方保密的义务。本条所述保密义务不受合同期限的限制。违反保密义务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如有披露保密信息的需要,应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并明确使用范围、披露对象、时间和内容。

2、甲方和乙方因任一方因内部人员流动、辞职、解雇等情况对网上支付交易相关信息储存与保密造成影响的,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信息泄露,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人员原所在方承担。

3、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和乙方均不需承担信息泄露责任:

(1)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向有权机关提供网上支付交易信息;

(2)在双方已经采取了必要的系统管理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由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系统、网络正常运行造成的信息泄露;

(3)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信息泄露。

4、甲方和乙方均须承担用户交易数据保密的义务。如有交易数据被非法取得或外泄事件发生,双方均有在第一时间告知对方的义务,并及时采取措施配合对方减少损失。

5、甲方和乙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泄露或转让给第三方。

十、知识产权保护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软件的版权及其它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式向本协议以外第三人转让、复制或许可其使用该软件,或者利用此等知识产权为自身或第三方谋取本协议约定之外的利益。乙方承诺已将该义务告知其相关工作人员并承担因乙方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所致的后果及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一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违反任何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应赔偿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外,守约方还可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十二、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事件产生的责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2、确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消除影响及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不可抗力结束后,履行本协议受阻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十三、协议变更

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甲方将对变更事项在商户平台或九派官网进行公告,并向乙方管理员邮箱发送邮件通知。本协议的修订或修改一经公告立即生效。如乙方不同意相关变更,乙方应该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乙方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即表示乙方明确接受经修订的协议。

十四、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当任何争议发生或正在进行诉讼时,除争议的事项外,双方仍应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五、协议生效、期限、终止

1、本协议采用电子文本形式制成,经乙方通过商户平台申请开通商户账户成功后即时生效。甲方和乙方均完全认可本协议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生效时间以商户平台确认的时间为准,有效期一年。若各方均未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解约,则本协议自动续期一年,续期次数不限。

3、各方有权基于各自的营运需要,提前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本协议的,主动提出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方。

4、协议解除或终止后,涉及到保密义务、保证金等条款依然有效,各方应继续遵照执行。

甲方:九派天下支付有限公司

乙方:

(商户盖章处)

本协议签订时间: 20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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